今年三月份入股别人门店合伙50%拿了六万五千元。
期间贷款买了辆车功店内用,因合伙人有案底贷不下来,用我的名字贷的。
合作了两个多月,合伙人去了另一个城市,车也开走了。
两个月的经营利润也没给我一分,并且还欠我5500多元,店内的之前到现在欠的水费2500多也是我交的。
现在他的打算是店里的50%股份不要了,余下的房租也不交了,车归他,贷款他还。
我可以起诉他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