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承租房动迁后,取得的动迁款08年购置了一处房产,权利人登记为父亲和兄弟共同共有,现父亲已故世(母亲先于父亲故世且当时尚未动迁),父亲生前并未留下遗嘱。
我们兄妹三人为法定继承人,我和妹妹主动放弃继承,全部将应继承份额无偿赠与兄弟。
请问,今后该继承所取得的份额兄弟在转让他人时是否需要支付继承所得税?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