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国内一家有名的金融投资公司(也许是冒名),假借指导客户股票买卖盈利、缴费加入会员的方式,在沪深a股市场造成客户亏损,之后又诱骗客户到香港大公文化平台操作,利用短期炒作盈利获取客户的信任,在客户追加资金后,在将投资品价格拉升至高位后,诱使客户接盘,自己出货,之后投资品价格暴跌,而且无法成交(几乎无成交量),导致客户本金损失殆尽。
对于这种行为,客户如何维权,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