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2月19,从学校出来在一家公司实习,做实习调试,签了1年合同,第二年公司未找我续签,加了工资,18年1月份找领导申请辞职,直接说要提前3个月,4月份才可以,我看领导强硬没再说辞职的事,不签字交到人力资源部没用,辞职书没交上去,年后打电话申请拿辞职单,不同意,出公告按自动离职工资1月,2月不发,我想找到劳动局有用吗,现在已在其它城市工作,害怕浪费时间又要不到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