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5年1月8日入职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单位没有签署劳动合同,每周一至周五可休息一天,周六日工作,法定节假日工作,2018年2月因回单位工作告知我因我怀孕身体不适请假时间过长,算我自动离职,为给上社保,我能申请3年假日的补助吗?有实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