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暑期兼职,现在发工资了,我遇到了一些问题,具体如下,一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自愿参加甲方组织的学生暑假勤工俭学活动,活动期限为2017年7月12日起至2017年8月30日止,乙方为此活动参与者,为确保此次活动顺利进行,维护双方合法共同利益,特签订如下协议,以资守信。
二 乙方工作性质为暑假临时工,参加工作至9.5号以后,工资待遇:月综合工资3200-4000。工作时间:每天10小时左右,计件工资,企业免费提供住宿及一顿工作餐,工作不满规定日期扣除综合工资的15%。
那个合同上的活动期限是自己填的,我们工作到了8月30日,那他现在扣我们工资的15%合理吗?
希望您可以帮我解决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