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区环保局投诉查处污染,后来对查处结果不满意,向市环保局反映,市环保局领导批示“请区环保局重新办理”,但区环保局久拖无果,我向市环保局申请行政复议“区环保局拖延履职”。
但市环保局认为我提交的证据“市环保局领导批示区环保局重新办理”的复印件,不属于我曾经申请区环保局履职的证明,从而不予受理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