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取保候审 > 

刑事案件

已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474012什么是编号?

刑事案件

我前几年被判过刑。我前几年被判过刑去年5月份在一家饭店门口吃饭发生吵架事件后被对方打了一下我们才上去跟对方打架。

对方两个轻微伤。对方两个轻微伤我们当时没有做伤情鉴定。对方两个轻微伤我们当时没有做伤情鉴定公安民警给我们定寻衅滋事罪把我们关进看守所待了一个月交了一万取保候审保证金才得以出来。

为什么对方先动手打的我们我们也受伤了只是没做伤情鉴定还给我们定了寻衅滋事。

咨询者:fa214763...山东
[咨询时间:2018-03-23
悬赏分:
解答数:1]

最佳答案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8-03-24 09:57
赵井燕
目前已经追究你刑事责任,对你不利;应当根据你讲述的情况,申请伤情鉴定并辩护;可以委托律师帮助。
受君之托,忠君之事。依法维权,伸张正义。--赵井燕律师为您提供优质、专业的律师法律服务。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