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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爷爷的房子,不想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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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74008
什么是编号?
我爷爷的房子,不想给
我爷爷的房子,不想给我爸,直接给我。我爷爷的房子,不想给我爸,直接给我怎么立自书遗嘱?
[此咨询来自于“
手机法邦网
”]
咨询者:
fa214763...
手机咨询
[
咨询时间:2018-03-23
悬赏分:
1
解答数:1
]
最佳答案
李建成
律师
[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301622545
积分:81555
]
回答时间:2018-03-26 10:19
《继承法》对遗嘱继承和遗赠规定如下: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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