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先纠正一下您概念上的误解,房产只可被查封,冻结的一般是银行账户,扣押的一般是动产。
问题1解答:法院已经查封的房产在法院解封前不能买卖,也不能办理房产过户。
依据有: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不得转让。
但法院查封不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若法院查封的房子过了期限没有续行查封,法院的查封裁定失效,则可以正常申请过户。
问题2解答:程序上可以,只要有当事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担保,法院可以查封,如果查封错了,由申请人赔偿错误查封造成的损失。而实体判决结果,主要看第三人是否为善意,第一,主观上不知对方有债务纠纷,会涉及财产的查封冻结,为逃避债务的恶意转让;第二,支付了合理的购房款;第三,已办理了合法的过户手续。若满足以上要件,出于保护第三人交易权益,房产属第三人。若不满足,则可能因为涉及买卖合同无效而导致无权转让无效,这种情况,法院可以查封。依据有:《合同法》第5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