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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否定我妹妹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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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73265什么是编号?

如何否定我妹妹的继承权

我母亲与我都是台湾的,我是在台湾登记的合法养子,但是我母亲来大陆经商后又抱养了一个妹妹,2000年生,但由于没有合法收养手续,所以是黑户,直到遇到我母亲的男朋友,东北的,就通过关系把妹妹的户口落在了东北,现在问题来了,我已经是法律公认的继承人,但是母亲过世后,其男朋友跳出来要求分割财产,同时由于妹妹跟男朋友户口绑在一起,所以男朋友又借妹妹跟我母亲一起居住,称呼妈妈等抚养事实把妹妹用作其可使用的棋子,分割完后再借妹妹继承分取份额,所以我想问,没有收养手续,且户口一直都在男方那里,与我母亲只是一起生活,称呼妈妈,有证人证明是母女关系,就能断定我没可能打消妹妹的继承权吗?她到底有没有继承权?

咨询者:fa214763...北京
[咨询时间:2018-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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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8-01-19 09:38
赵井燕
你妹妹的关于抚养关系的主张证据不足;没有抚养关系的证据,不能存在继承权。
受君之托,忠君之事。依法维权,伸张正义。--赵井燕律师为您提供优质、专业的律师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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