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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拖欠工资、合同约定、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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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71697什么是编号?

关于拖欠工资、合同约定、货款

朋友在某公司任职业务员期间被公司拖欠工资及提成,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约定收款账户为朋友的私人账户,离职后两个月客户付款到朋友账上。

现在朋友原任职公司要起送客户公司未付款,请问朋友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咨询者:fa214762...广东
[咨询时间:2017-10-13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李翠英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3433031325
积分:46117
]
回答时间:2017-10-15 21:41
李翠英
建议与公司尽快协商。

回答

1
徐颖斯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527679986
积分:231
]
回答时间:2017-10-20 09:55
徐颖斯
您好,针对您的提问,徐颖斯律师团队作出简单答复如下:
这笔钱属于不当得利,对于不当得利,如果数额较大,要承担刑事责任。建议您朋友尽快归还款项。
由于您提供的信息较少,本答复仅供参考,为对您负责,建议您详细咨询专业律师,也可以联系徐颖斯律师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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