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保管的名义要求你母亲保管,你母亲无权利处分,你应该要求你母亲将财产归还于你.否则作为你母亲的遗产,应该与你弟弟平均分割的.
我是2000年来日本,2007年回国,其间我的全部收入都寄回老家,给我妈保管。
存款以及买的两套房子都是我母亲的名义。
2007年回国以后,我也没有急着用钱,所以没有把上述名义改成我本人。
去年2009年,我再次来到日本,在日本安家。
昨天我听说我弟弟要结婚了,我想我妈可能会在经济上支援我弟弟夫妇。
可我自己也有家庭,说实话我不想把我辛辛苦苦赚来的钱,就这么给我弟弟。
昨天我打电话给我妈,让她把一部分钱寄给我,我妈稍微不乐意了。
请问我妈有权将她名义下的钱款给人吗?
如果今后我妈去世了,那她名义下的财产要我和我弟弟对分吗?
补充:我父母11年前已离婚,我弟弟判给了我爸,但是我爸并没有留我弟弟在身边,都是我妈一直在抚养。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弟弟可以分得我妈名下的财产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