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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和拆迁分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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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71657什么是编号?

宅基地使用和拆迁分配问题?

简述:

1.房产于17年前已经出售给他人,有相关的字句和老人的签字;

2.家里有1个姐姐3个弟弟,老人已全不在世;

3.宅基地产权人还是老人,未作出变更;

现状态:

1.房产已于今年被其中一人用费用赎回,并有村里及相关人员批示和签字给赎回房产人,房子并且翻盖完毕,其他几个人未出资;

问题:

1.这种将宅基地赎回后,虽然最终产权人未作出变更,房产使用或继承是否还与姐姐和其他弟弟有关系?

2.此房产其他几人是否也有权利使用?还是规赎回人?

3.如遭遇拆迁,其他几人是否有分配财产的权利?

4.是否牵扯户口所在地问题?

咨询者:tsume北京
[咨询时间:2017-10-08
悬赏分:
解答数:1]

最佳答案

胡海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718884563
积分:10634
]
回答时间:2017-10-11 15:05
胡海春
1根据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已故老人已出售该房,第三方已拥有该房。老人孩子购回该房产,行为合法。由于宅基地使用权不可继承,房屋属于以购人所有
法学副教授,专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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