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因病期间,劳务派遣合同到期,根据有关法规,单位将劳动派遣合同延迟今年三十一日。
这样医疗期与合同均已终结劳动合同也终止。这样医疗期与合同均已终结劳动合同也终止并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是∶“因病丧失大部分劳动能力”。
我主张医疗补助费与单位多次协商无果。我主张医疗补助费与单位多次协商无果为了维护个人之合法权益,我准备申请劳动仲裁。
请问我这样做违反有关医疗补助费之劳动法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