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0日产下4.1kg男婴,肩难产,右上肢不能活动,院方诊断为臂丛神经麻痹,1-3月自行恢复!月子里我们就去常德市妇幼针对臂丛神经进行了一个疗程治疗,满月后并无好转,才知道事情并不是麻痹那么简单,抱着孩子去了长沙,做了肌电图,医生表示伤情比较严重,建议我们在孩子三个月左右去上海华山医院进行手术。
回到家找了院方,院方不承认是他们的责任,怕耽误孩子,我们便决定先去上海给孩子手术,上海华山医院手术完,诊断臂丛神经损伤,二型,三根神经根性撕脱,恢复期6年。
出院拆完线回到老家,跟院方一直僵持,他们不愿意负责人,我们去医院闹也闹了,谈也谈了,最后决定通过医疗过错鉴定结果,来负责,便一同在长沙湘雅鉴定所递交了医疗过错申请,去年5月申请-2017年6月才收到结果,结果出来,院方50%责任,现在迷茫了,不知道该如何去找院方让他们负责任,也不知道过错鉴定责任划分后是如何进行赔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