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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离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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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7064什么是编号?

请教离职纠纷

您好,我2005年毕业进入西藏一家国企工作,合同协议工作5年,但后来多种原因(气候不适,心脏肿大,前途,家庭)提前要求解除合同,但是单位不放,我就自行离职了。

现在原单位通知我去办辞职手续,否则起诉我,请问一般情况下,除了要付离职违约金,还要承担什么责任?我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去减轻我的责任?情况最恶劣会是什么样,现在户口还在原单位,对方可以到公安局注销我的么,或者申报我死亡么?

谢谢,盼答

咨询者:fa149338上海
[咨询时间:2010-12-17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0-12-17 16:00
殷国丰
应诉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马双律师
[地区:江苏-南京市
手机:15380956655
积分:1015
]
回答时间:2010-12-17 22:49
马双
户口不用担心,主要看你的工作有没有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机密,你有没有必须要交接的工作。离职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支付任何违约金的,你只需要提前一个月辞职即可,单位无权拒绝!详细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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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双律师
金陵律师网 金陵民事律师网 首席律师
网址:www.lawjnw.com 咨询电话:15951810019(接受短信咨询)
咨询QQ:316630788 咨询邮箱:lawyerms@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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