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一个大型国企海外分支机构(独立法人)工作多年,2016年9月份年满60退休回国,临走前找领导谈话询问2016年年终奖问题,当时领导承诺让我放心走吧,年终奖不会少发给我,但是,到了2017年1月份发给我的年终奖只有正常年终奖的15%,我工作9个月应该发全年年终奖的75%,公司截留了我的大约60%的年终奖,我是中层骨干,工作比较出色没有出现任何问题,他们不给出任何理由就截留了我的年终奖,我给董事长写了封2016年个人奖金述求信快一个月了,他也不给出任何回复,像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有否法律依据可以要回我被他们截留的那部分奖金吗?在哪里申述,在国内还是在国外?向那个部门申述?都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请法律专家给出有力支持和帮助,不胜感激。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