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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的36号文件我为黔江招商引资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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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的36号文件我为黔江招商引资代言

重庆市黔江苗族自治区是国家级贫困少数民族自治区,为了加大地方经济的发展,重庆市黔江发布《黔江府发 〔2010〕36号》文件,关于重庆市黔江正阳工业园区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黔江区的企业享受增值税留存黔江的特殊政策。总部经济招商在不改变企业现有经营地址和经营模式的前提下,对入驻园区的企业给予财政扶持。

招商引资过程中,政府会对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招商引资新常态下的招商引资应该规范地方政府的税收优惠,才能让税收优惠成为地方政府发挥竞争优势的最强武器。

只要将企业注册在黔江正阳工业园区,其增值税根据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30%-50%予以扶持,企业所得税按照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30%予以扶持。个人所得税可申请核定征收。黔江税收优惠招商已有7年之久,现在注册到黔江工业园的企业已经有上千家,为黔江区地方财税收入提供了保障,对就业、经济发展、技术创新贡献大的项目予以支持。

详情咨询 费老师 173-5327-0876

补充说明:
重庆市黔江正阳工业园区总部经济税收优惠政策,不改变企业现有的经营地址和经营模式,增值税以纳税总额的15%-25%优惠,企业所得税纳税总额的12%优惠,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或合伙企业)核定征收: 0.5%-3.1%,每月进行一次优惠。享受方式:新公司、分公司 费 17353270876
咨询者:费老师...重庆
[咨询时间:2017-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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