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工程建筑 > 

国有资产材料破损在合同中未明确的情况下是否应该扣除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470077什么是编号?

国有资产材料破损在合同中未明确的情况下是否应该扣除

我与对方的供货合同中没有约定材料的破损比例和扣费标准,且目前对方已经签收收货清单,结账时对方用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中的一条国有资产应扣除材料3%的破损为由,要求少付3%的货款,对方的这种做法可以吗?

咨询者:WY112903四川
[咨询时间:2017-02-25
悬赏分:
解答数:0
剩余时间:已过期]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