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公司恶意开除,给的理由与事实不符。
2.公司开除时没有按照合同写的,给予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在本人索要赔偿金后被拒绝。
3.公司之前有晚发工资现象。
本人在该公司工作5月多一点。
请问:
1.我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是否应该全额发放?还是只发当月工作的天数。
2.本人大概能获得多少赔偿?
3.这样的案子请律师的话,律师费大概要多少?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