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以前的男朋友分手后被迫写了张欠条,欠条上涉及到的钱是我跟他在恋爱期间的欠款,多事为了他资金周转,但是分手的时候他不同意,除非我一个人承担所有的债务。
虽然我不欠他钱,但是法院、只能按欠条说话,民事调解书写明20天内还他两万,我没有能力来偿还这笔钱,现在正在工作,没有存款呢,没有房产,法院会强制执行哪些内容?会不会直接执行我爸妈的财产,我爸妈也没有存款,只有一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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