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 > 

关于建筑房产的份额划分问题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469331什么是编号?

关于建筑房产的份额划分问题

在10几年前,本人与自己的叔叔共同出资买了村里的一块地,然后共同出资建房。

其中一楼是2间商铺,分别一人一间;二楼属于我叔本人使用;三楼属于我本人使用;四楼也是属于我叔使用;五楼的建设权属于我,但本人暂时未加建。

问题在于当时买地的收据只写了我叔的名字,而且在村的宅基地上没有显示出来。

请问要把这份额划分的话,需要提供什么证件?是否就写一份协议书就可以呢?这份协议书的话,要是以后后代的纠纷和国家土地征收的情况下,这份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请求给予指点。

咨询者:广东
[咨询时间:2016-12-18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刘忠洲律师
[地区:湖北-武汉市
手机:13317125702
积分:517
]
回答时间:2016-12-22 13:16
刘忠洲
非本村集体人员买地或建房行为非法无效。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