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解除同居关系,不存在离婚问题。
你好,我们摆了酒席,但是没有领结婚证,生了一个小孩,现在因感情不和,想要分开,双方已经协议好了,小孩归男方抚养,从此跟女方没有任何关系,请问协议书这样写对吗? 离婚协议书
男方:xxxx男 汉族 xxxx年xx月xx日生.住海口市美兰区三江农场,身份证号码4600041993xxxxxxxx.
女方:xxx 女 汉族xxxx年xx月xx日生.住海南省儋州市海头镇.身份证号码46000319890625xxxx.男女双方于2011年9月17日办婚宴(未领结婚证)婚后于2011年12月8日生育一儿子,名:xxx。现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黄世杰由男方抚养,随同男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与女方没有任何关系,女方永不得探望,男方永不得向女方收孩子的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
三、财产分割:
婚后没有共同财产可分割。
本协议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即日起生效。
男方: 女方:
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