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工作11年了,08年买了单位盖的房子,房改房,当时按照资历有一部分面积享受了优惠价格。
没有其他协议。没有其他协议2014年单位办理了房权证,上面所有权人是我,但是产权人写的是单位。
我现在要辞职,单位要我把房子退回,或者按照现在的市场价补齐差价,否则不准办理档案手续,这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