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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同居)财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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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68849什么是编号?

离婚(同居)财产纠纷

尊敬的各位律师大家好,以下的问题还劳烦业内人士能给予指点迷津,本人不盛感激。

我与女方办理了结婚仪式,但是没有领取结婚证。

中间我们去领过结婚证,但是在婚检的当天,体检出本人患有不适宜结婚的传染性疾病,当时对女方也没有隐瞒她也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还是如期举行了仪式。

仪式后我们同居住到一起大约3个月左右的时间,其他时间我一直在外面工作。

因为有了这一层的隔阂,加上性格上的不合,今年的7月她提出不过了分手,但是彩礼钱5w,婚礼仪式前我方全款买的车10w(落户在女方名下)以及后期仪式后,她从我手里拿走的5w(结合娘家的陪送想一起存起来10w),这些东西她一样都不想返还,她们家一方坚持全是因为我的原因,错全在我这边,所以才造成了现在的局面;请问针对现在这样的情况,我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主张相应的返还部分我应追回的东西吗?拜谢各位。

咨询者:TIANYUEH...吉林
[咨询时间:2016-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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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
罗艺允律师
[地区:新疆-乌鲁木齐
手机:13179841075
积分:20556
]
回答时间:2016-11-23 19:04
罗艺允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你可以起诉要求返还。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6-11-25 11:02
赵井燕
彩礼应当返还,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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