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属于违约、违法,存在严重问题,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你们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必要时委托律师帮助。
我于2013年购买的期房,现在变更了开发商,,在拍下土地后原来的开发商声称自己资金不足,这个项目已经转给了其他的开发商,告诉我们这些业主要退款给我们,新的开发商接收了这块土地却不接受我们这些业主。
今年我们这里的房价跟我们当时买的价格几乎翻了3倍,新的开发商是拍完土地后新注册的一家,我们明明知道他们就是其实就是一家开发商但却没办法举证,请问怎样才能让现在的开发商接收我们这些业主,有相关的维护我们这些业主的权益的法律条文规定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