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欠我三千元钱,有欠条,躲着我不想还,他人在景德镇,有他的手机号码,我也在景德镇,我到法院起诉他。
可法院要他的祥细住址,我不知到他住那,就写了个假地址,法院不知是假地址,现已立案。
我这样做可以吗?我也是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