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降职降薪
一:怀孕期间被降职降薪,当时没有反抗,必竟得为身体着想
二:怀孕期间保胎请假休息,公司没有发放工资,后来去上班每月产检工资还扣
三:领生育险,生育津贴小于实际发放工资,公司没有补全差额部分
我想请问我现在生完小孩去要求公司补给我,公司有没有违规违法。同时我也休完产假了,现在是哺乳期间,公司要求我上班,我要求公司解决并把工资补给我后再上班,目前继续请假。我能得到我应得的工资损失吗?
补充说明:
我是2015年8月份查出怀孕,9-10月请假保胎(公司按1200-个人承担社保=1000元发给我),11月来上班后公司出了一份通知告知我被降职,但未说降工资(因为公司经营不佳,我本来是主管,后来跟我说现在没有这个岗位了,但还是继续做着原来的工作,只是工作量少了点)之后从11月工资只拿2700(原来我是4600),我因有孕在身只能保持沉默,一直做到16年的2月底,16年3-4月又请假,公司未发一分钱工资。在这里我想说明下,这些都没有我书面签字认可,是我的上级领导个人意愿要求这样,并在我怀孕期间多次为难我,要求我出去办事。我现在休完产假了,他叫我上班,我说上班之前必须解决好以上此事,解决好了才上班,目前继续请假,工资也没有发给我,但社保继续在交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