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半属于遗产,一方去世,由去世一方的父母和夫妻的另外一方3人继承,各自继承一半的三分之一,即各自继承全部房屋的六分之一。只有去世一方的亲身父母才有继承权,夫妻另外一方的父母无权对儿媳或者女婿的遗产享有继承权。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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