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三方合同前,中介合算告知,公积金贷款:个税1.7w;商业贷款:个税0元,但利息较高。权衡之后,最终还是选择公积金贷款。
后面找担保公司申请公积金同贷,资格审批通过后,统计出来个税为4.2w,主要原因是业主当时买房的交易价跟我们三方沟通的时候不一致,比口头承若要低15w,从而导致个人增加快三万。
中介目前已承认是他个人错误,业主也存在欺骗行为。请问这种情况下,毁约,能要回定金、中介费(已交部分)、担保费不?是否还有其他方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