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2016年6月的时候我们一次性付款110万买下了一栋四层农民房,和前房主及前房主老婆都在合同上签字按手印了。
谁知道现在9月,这栋房子被编号列入的征收拆迁的范围,前房东心里不爽,说要告我们上法庭要回房子,这难道合理吗?购房合同上写明不论房子升值,出租,被征收都与前房东无关,他也签了字的。
现在又来反悔,这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