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号朋友介绍我去海口一家私人挂靠的中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上班,去时没有鉴合同,说好我负责电工每月工资9000.打在海南的邮政卡上、8月24号我因孩子上大学向总经理李强申请请假,他同意后公司订机票回惠州(我老婆孩子都在惠州)。并说好余下的工资会尽快打在我卡里。
就在我回家七,八天后同事说又去了一个电工,我向总经理李强要求结算工资,他推迟几天后叫财务发个清单说我24天工资7200元,但三个月前因为下雨路面滑我开车侧翻到沟里所发生的吊车费,修车费共11300元,现在我是倒欠公司钱。
三个月车侧翻时也没有谁说要我负责的。修车的费用也是慌报。即要负责我也不能会额买单吧?
现在我没有合同,没有工资条,能拿回应拿的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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