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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法人用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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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67367什么是编号?

机关法人用工问题

市国税稽查局,组织机构代码证登记类型为机关法人,但是没有独立财产和经费(归市国税局统一管理),市国税稽查局是否可以跟劳务派遣公司签劳务派遣合同用工?市国税稽查局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机关法人是民法通则上的法人么?符合劳动合同法中的主体资格?如果用工从2006年开始持续至今,中间跨越劳动合同法,08年以前和08年以后,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咨询者:fa214761...江苏
[咨询时间:2016-09-14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刘建平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
积分:110194
]
回答时间:2016-09-14 18:43
刘建平
可以作为用工主体。
戴雅静律师
[地区:江苏-常州市
手机:13328191215
积分:11660
]
回答时间:2016-09-18 15:19
戴雅静
可以作为用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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