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税稽查局,组织机构代码证登记类型为机关法人,但是没有独立财产和经费(归市国税局统一管理),市国税稽查局是否可以跟劳务派遣公司签劳务派遣合同用工?市国税稽查局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机关法人是民法通则上的法人么?符合劳动合同法中的主体资格?如果用工从2006年开始持续至今,中间跨越劳动合同法,08年以前和08年以后,需要注意哪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