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汤建彬律师:
我弟弟我一个国际包裹的寄送中间人,九月三日二十二时在家里被深圳刑警带走,警察没有出示搜查证和逮捕证或者其他可以证明他们有权里带人走的文书。今天通过本地派出所告知才知道被深圳刑警带走,原因可能是寄送的包裹内有毒品。我本人可以确认的是我弟弟他本身不知道客人的包裹内含有毒品。。
请问:
1.我如何才能知道我第具体被带到什么地方。有没有可能在48小时候被放出来。
2.如果他被控告贩毒,运毒,但是他本身也是一名受害者,应该如何处理。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