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4条规定,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实行的是举证责任倒置制度。
也就是说,您被狗咬伤,不由 您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而是由狗的主人向法庭提供不得不咬伤您的证据。如果狗的主人不能向法庭提供证据,则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若您没有任何像挑逗狗、激怒狗等过失行为,则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狗的主人赔偿您因被狗咬伤产生的相关费用。
至于狗主人一口咬定不是他家的狗所为,则可以提交证据由警方或法院认定,相关的证据有:事发时的人证,被咬后有没有人第一时间看到,附近监控,这只狗是否有咬人前科,再不行,申请一个齿痕鉴定,总有办法认定对方责任的
祝您早日康复,也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