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刚刚成立业委会,发现前期物业合同条款模糊,而且大家认为物业在之前的管理中有假账行为,因为他们一直说亏损,而我们的物业费是4.8元/平米。
作为佣金制的物业管理方式,请问业委会有没有查账的权利?或者我们法院是否可以立案调查此事。
另外,业委会的1%办公费是否可以预支到业委会账户?物业只同意代为支付,不能提走,也就是说,他们说不给,我们就无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