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保全尽量不保全
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各位律师朋友:
开发商延期交房快2年,协商退房无果,我已于2016年5月起诉开发商退房,被告开发商有两家:子公司是本地民企,协议中负有连带责任的母公司是省外民企。最近听说本地这家开发商正在办理名下汽车过户手续,我问过银行,本地开发商在银行的账户,银行不让私人去查。
目前摆在明处的,就只有开发商正在建设和正在销售的楼盘(包括住宅 办公室 车位 公寓),请问如果不做诉中保全,我这样的情况拿到钱的概率有多大?
之前我已问过法院法官,她说可以保全1-2套开发商在建的商品房,请问我有必要申请保全吗???
主要是钱都拿去打官司了,现在经济条件也不好,能不保全尽量不保全,万不得已还得去借钱.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