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一股东的老婆曾经在公司兼职财务,但未签订劳动合同,一年多前此人私下盗用公司现金支票和相关印鉴从公司账户上取现合计25万元,其他股东发现后私下里向此人索回侵占款,但一直未果。
近期此人与公司股东开始打离婚官司,请问可以直接以职务侵占报案到公安部门?
如果直接报案,立案概率有多大?
如果走法院刑事自诉程序,索回侵占款概率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