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合同没有到期,工作期间没有违反公司规定,但是现在公司强迫调岗,本人没有同意,只好与单位协商辞职,没有打辞职报告,单位根据劳动法第36条规定给本人开具了解除合同证明书,本人已签字,但是现在我要求单位给予加班费和经济补偿,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