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制度规定, 对不具备探亲条件的职工,可在退休前一年享受一次探亲待遇以及退休前离岗休假:指员工在正式批准退休前三个月离岗休息的假期,当年的各种假期如年休假、疗养假、探亲假等均包含在三个月内,不再另行安排;如员工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休假的,经批准可在退休前12个月内按累计休假时间计算,不得超过三个月。
那么,这种休假期间遇到有发高温费、车贴费、午餐费、节日费时,是否应该扣除计发高温费、车贴费、午餐费、节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