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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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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66226什么是编号?

工资结算

用工合同中有一条,离职后需要将在职期间公司所交的医社保费用返还公司,这样合理吗?

咨询者:HHHHHHHH...北京
[咨询时间:2016-08-06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6-08-06 16:13
刘子若
不合法,用工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行为是法定义务,离职时要求返还医保费用的行为违反了社保法的规定,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维权。
齐志龙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5522318437
积分:24648
]
回答时间:2016-08-07 17:26
齐志龙
不合理也不合法保险属于国家强制
李建成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301622545
积分:81555
]
回答时间:2016-08-08 09:09
李建成
不合理的,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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