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问题要房屋买卖中主要根据双方约定内容执行,如果不执行的构成违约,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我通过中介,买了三手房,现在已过户,交房前在派出所查出,第一手的那个人户口未迁出,已过去10多年了,找不到这个人,现在资金在银行监管,没有付给卖方,我们也没拿到房子的钥匙,在最初签购房合同时,中介的合同中有规定卖方需把房屋内的户口迁出,协商留抵押金给卖方期限迁出户口未果,目前僵持不下,卖方想起诉我们买方,这种情况我该如何应对,打官司我们会输吗?这种情况算我们买方违约吗?该如何应对卖方的起诉,在二手房交易中有什么法律条文关于户口的问题吗?谢谢律师帮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