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建城镇附城东街57号居民,李国强。十多年前父亲去世,由我母亲拉扯成人,家境贫穷。
我的父亲(李桂秋)自幼父母双亡,由我曾祖父抚养成人。曾祖父生前,有当时村大队干部梁猪仔上门与我曾祖父协商,借用我家门前的宅基地(约200平方米)用作建造办公场所,承诺借用两年(待建造新的办公楼后)归还 (当时的见证人有相当部分至今还健在)。后来因梁猪仔因生活作风问题判入狱。我曾祖父向新的村大队干部要回土地,但工作人员以当事人不在,一拖再拖。曾祖父去世后,我父母继续不断索还土地均遭到多种原因拒绝归还。后来管理区搬迁到新的办公楼后,原址由原建城镇农村信用社主任梅伟林占用,今年(2016年)4月8日将其原楼拆除并强占公共排水渠意欲重建,我母亲(黎灶敏)与我哥哥(李松新)与其理论土地归属问题,并请求对方在未解决土地归属问题前不要施工,我母亲和哥哥向当地国土所和综治维稳中心反映问题,相关部门均不予受理,第二天,我母亲和哥哥遭到对方(梅伟林)拒绝停工并嚣张地说:“我黑白两道都有人,我要建房你奈我什么何!”后来我得知,梅伟林的妹妹在管理区工作,梅伟林的女婿曾是建城镇国土所是负责人,梅伟林的妹妹的儿媳妇现在建城镇综治维稳中心工作。果然,有工程队进驻施工并有派出所干警和综治维稳中心的工作人员保驾,我的母亲和哥哥到施工现场理论,不由分说将我母亲强硬抬上警车押到建城镇派出所,并拿出不明文书,强逼我母亲签字打指模,我母亲坚决拒绝,干警无奈之下,将我母亲释放。
7月4日,上午9点左右,我的哥哥(李松新)在前往早餐店途中,遭到当地多名武装干警,用手铐拷上,将我哥哥用警车迅速押走,现场街坊将事情转告给我母亲,于是我母亲到现场,找到留守干警询问原因,干警不由分说将我母亲再次强押到郁南县公安局,威胁恐吓,强逼我母亲在不明文书上签名,并恐吓说:“不签字就不放你回家,关你去看守所,关你几年,再抓你小儿子(即本人)入狱。”我母亲认为此事无天理,宁死不屈。干警见状只好与当天下午将我母亲送回了家。7月5日,管理区工作人员把我哥哥(李松新)身上的物件送回我家,我追问哥哥下落被抓原因,管理区工作人员回答:具体不清楚,听说被送到罗定市精神病院,具体情况你到派出所询问。于是,本人李国强,找到派出所干警,问我哥哥(李松新)的下落和被抓原因,在场所有干警不作任何回答。至今二十多天了,我哥哥(李松新)下落不明,生死未卜。我母亲终日以泪洗面。天理何在,哥哥被抓,建城镇派出所既无作任何理由解释,也无任何书面回执或通知告知家属。
我该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