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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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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66004什么是编号?

子女抚养权

你好!我想咨询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情况如下:结婚四年多,有个3岁多的孩子。

女方怀孕生子后全职妈妈至今,因夫妻在家庭,消费,婆媳,教育各方面观念不同,造成夫妻感情不好,想离婚。

特咨询孩子是否会判女方??

咨询者:fa214761...浙江
[咨询时间:2016-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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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
吴健弘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3588839313
积分:36569
]
回答时间:2016-07-31 20:33
吴健弘
一般根据有利孩子健康成长原则。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6-07-31 23:06
刘子若
夫妻感情基础已经彻底破裂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经过依法审理后对于感情基础确实彻底破裂无和好可能的,会依法判决离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添置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法律规定两周岁以内小孩在父母离婚时一般都由女方进行抚养。十周岁以内孩子要看由谁抚养适宜;十周岁以上的孩子的抚养要征求小孩的个人意见。争取抚养小孩主要是要看谁的条件更适合抚养小孩。抚养小孩的条件一般应当包括经济能力、抚养的时间和空间、给予小孩更多的关爱和呵护、更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等四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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