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父亲前段时间不幸病故了,现在需要房屋过户给我妈妈。
但房产证目前还在银行,贷款是前几天刚还完的,他们说不去公证,房产证就不能给我们。
我百度了一下,2016年7.5日起继承、赠与房产办理登记事项可以不用“强制公证”,1991年的房产登记加强管理公证已经被废止了,合法的继承都无需公证。
那我们家房屋现在还必须要公证吗?公证的话,近几年的费用大概是受益的1.2%,这本身就不合理,房子本来就是我们自己的,还得要公证,在没有财产纠纷的提前下,不做这个公证可不可以,能不能给个准确的答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