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高三毕业的学生,6月来我店做暑期工,等待高考成绩。
8月份接到某高校录取通知。8月份接到某高校录取通知期间7月份一日下班后发生交通事故。
后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劳动仲裁委认为:高三毕业了,但是还没有接到通知书的这段时间,该人不是在校生,所以形成劳动关系。
但是劳动部有个规定,在校生勤工助学不是劳动关系,请求,到底能不能形成劳动关系。
高三毕业,通知书没到就不是在校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