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5月前被公司调配到新岗位工作,但新岗位的工作内容与原岗位的工作内容专业度有差异,加之员工身体健康问题(员工在6月21日入院手术治疗,后请病假再休息了一个月),在新岗位工作时已觉不能胜任此工作了。
因此员工书写了一份《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不是辞职书,给公司。
请问,这种情况下:1、员工书写申请书给公司会得到补尝金吗? 2、公司会不会直接当申请书就是辞职书,而将员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