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 :我已经交书面辞工书30天了是否可以直接结算工资?用人单位说我请假太多要我继续上班补够30天的上班天数.这个是否正确? 问题2:比如说我11月2号交的辞工书12月2号是满一个月了用人单位还不批.我也3天没有上班了.如果当旷工处理.是否有可能从11月份的工资扣还是只在当月的工资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