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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法律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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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6529什么是编号?

工作法律申诉

我2010年7月11日入职,入职时签了一份《员工手册》,然后10月13日我提交辞职申请表,要求辞职,经理批准要求一个月后,即11月13日才可以离职,后来11月1日,经理劝我不要走,然后口头说给我涨底薪到1200元,原来800,到了12月15日,发11月工资时发现工资未更变,询问经理,经理说10月给我1200底薪了,玩起捉错字游戏,10月的1200工资是原本的800底薪+180工作餐费+国庆3天的3倍工资,加起来共1.228.14元,然后我就想辞职了,但现在未辞,请问我提交辞职表后多少天可以完全离职?可以申请法律告他吗?我未签注劳动合同,入职时,经理把我当作实习生,我也未签注任何关于实习生协议。

只签了一份员工手册,而且我工资底薪未达道广州最低工资规定。

请问我可以告他几条?

补充说明:
哎呀,我很大意,忘记入职时签了一份员工须知,就是要我交入职证件和资料的,备注上写着“入职员工须按上述要求一周内提供入职证件和资料,如由于员工本人原因导致无法签订劳动合同及办理招用工手续的,(员工本人须补充书面报告说明原因,一切责任由员工本人负责,劳动合同生效时间以资料齐全时间为准)。此表一式二分,一份个人,一份存员工档案。 请问各位律师,这是不是对我很不利,告他不进了?如果要求倍偿双倍工资不成,可以继续要求赔偿最低工资差额吗?
咨询者:fa148796广东
[咨询时间:2010-12-15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何带勇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688809977
积分:1774
]
回答时间:2010-12-16 16:04
何带勇
1、提交辞职表后一个月可以完全离职;
2、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
3、工资底薪未达到广州最低工资规定,可以要求赔偿。
4、入职须知不影响公司应该及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会对你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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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带勇律师,现为广东省顶级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律师,已有13年的法律专业工作经验,为国际资源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股票1051)、广东美的集团有限公司(A000527)、深圳好百年集团和中国农业银行江西省分行等多家知名大型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2005年,何律师被特聘为深圳市专家工作联合会、法制建设专家工作委员会的委员(聘书证号:深专联(2005)第1978号)和法律专家(证书编号:ZFZ2811700)。  
2007年,何律师又被特聘为深圳市科技专家委员会的法律专家,为深圳市委、市政府、众多政府项目和工程、政府扶持企业等提供精湛、专业的法律顾问服务。  
多年的学习和锻炼,已使何律师具有深厚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践工作经验,为政府、事业单位、公司等各类企业和个人提供卓越的诉讼仲裁代理、非诉讼业务代理、法务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等多种风险防范、控制和化解的法律服务。

何带勇律师所获有关法律证书一览: 
   
  深圳市专家工作联合会的法律专家;  
  深圳市科技专家委员会的法律专家;  
  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法学硕士;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法学学士;  
  以西安市第二名成绩取得律师资格;  
  通过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全国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和执业证;

欲了解更多详情,欢迎浏览何带勇律师专用网站:中国飞扬律师网,网址:www.flyla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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